2013年12月29日 星期日

密偵 1) 錢包



        抽絲剝繭  虎化尋皮  混沌世態  幻變雄奇

        旁敲側鑒  膽顫神疲  懲兇滅罪  緊鎖橫眉 

        奸邪莫辨  笑面相欺  真真假假  善惡迷離

        倡扶正道  盡砍藩籬  尊崇推理  智出珠璣

! 嘟! 震耳欲聾的入閘與出閘聲, 震透我的心臟及耳膜, 一日多次的指定動作, 使我想偷閑靜聽四周的人群交談, 都忽然被煞停, 覺得很煩厭! 偶然身傍飄來茉莉花香水味氣息, 我就會深深吸一兩口, 幻想倚著溫馨軟玉, 自我遐想一番, 可是當他一坐下, 我就慘了! 甚麽綺念氣息都給擠壓淨盡, 最難耐是身傍有人排氣, 我就要硬食硬吞; 那? 我是什麼? 我…是個錢包!

我最憎恨被放進後褲袋, 但他偏要這樣我又無法抗拒, 惟有認命, 雖則體內收藏著他的命脈, 包括身份證、車牌、小量現鈔, 他賴以度過糧尾的一大疊信用咭, 張三、 李四和他本人的咭片, 以及我最憎恨的八達通咭! 營營役役, 開開合合, 進進出出, 每日都被翻開肚皮數十次, 擠壓拍打數次, 我有怨氣, 但又如何呢? 還是繼續做好這份工吧! 直到…...直到這個不平凡時刻到來, 我......我決定要說一個故事出來, 和大家分享…我的宿主是一個無甚自制能力的人, 工餘愛到酒吧碰碰杯底, 零晨時分賭兩盤波才入夢的低下層白領, 在地鐵倚著扶手鐵通打 game 的超齡機痴! 愛名牌、愛潮物, 人前革履、背後窮酸的尋常港男! 這天, 我有預感, 我這一生將會發生突變……

零晨時分, 這人正在酒吧後巷俯身嘔吐, 忽地被人從背後用酒瓶砸暈? 我與他的手機同時被奪去轉投新宿主! 這個陌生人把我肚內的東西掏盡挖空, 最後把信用咭、現金及八達通取去, 其餘的塞回入我肚內, 跟著`的一聲, 我被丟進這個臭氣熏天的垃圾桶內, 我在閉氣, 在等待清潔工人來救我脫離臭海, 我始終是個 `VL錢包, 薄有名氣! 一息間, 藍白刺眼的閃光每隔半秘鐘就從近處射進來, 附近擾擾攘攘, 開、關車門聲, 人聲、腳步聲皆從近處迴盪!

「封鎖現場! 拍攝現場環境, 阻擋記者步入案發範圍, 以免阻礙法證科搜集樣本; 協助傷者上救護車, 並於醫院守候傷者, 看傷者情況能否接受問話, 立刻搜查現場證物並要求警犬到場待命, 搜查現場及百米範圍內之渠口、花糟及垃圾桶! 你、 妳還有你都隨我進入酒吧內錄取口供!」 一連串男、女回應都是:「是! 長官!」我很快被一隻戴著膠手套的手擎著, 再被放進一個膠袋內封著, 混混噩噩又不知過了多久, 我終於被釋放離開那個令我窒息的膠袋! 我內外被灑上某些粉末, 被一個柔軟小刷子掃著、掃著, 被貼上膠紙後又被立刻撕下 (套取指紋) , 再被一連串的拍照閃光映射到神馳目眩, 跟著又被塞放入原來的膠袋內!

現在......已是翌日下午, 我從膠袋內再被倒翻出來, 置於檯上, 肚皮被翻開將我體內宿主之物品全部掏出! 「為何兇徒會這麼犬儒, 竟將傷者之身份證明文件有條理地放回錢包內? 最難理解是這個價值肆仟多元的 `VL 錢包竟然不順手拿走, 兇徒一定是在製造某方面的假像……」

「探長! 傷者現在還未甦醒, 未能錄取口供! 他的背景也不太複雜, 他二十九歲, 兩年多前搬離父母寓所, 自己租了個小套房獨居, 他的單位內沒有女服, 即沒有與女士同居或留宿, 他姐姐已出嫁並移居海外, 有一個小一歲的弟弟長駐內地工作, 但很少回父母住處, 現正在`大陸, 及最近沒有入境紀錄! 但……傷者財政方面就非常拮据, 欠下的咭數約達十二萬左右!」

「探長! 傷者手機並未找到, 但從電訊公司取獲了他近幾個月的電話往來記錄, 現正一一跟進!」

「探長! 傷者近親及公司同事已進行相關問話, 但各親屬及公司同事皆說與傷者關係疏離, 是否曾與人結怨就不大凊楚!」

一輪急促的叩門聲! 房內一眾探員一愕, 一人急步入內, 道:「剛才有人報案,是一起綁票案, 肉參是位小三學生, 由於家人愛子情切, 在聽到及看到那票綁匪的 手機映像後, 在未報案前已應綁匪要求, 將三百萬贖金存入指定的戶口內, 並即時被人用   e-banking 提取全部贖金, 轉入馬會投注戶口, 再以現金券方式拆細提取走了, 全程約四十五分鐘內完成! 可是…可是那個洗錢戶口竟是昨晚酒吧後巷傷者的銀行戶口? 那票肉參於付款後兩個小時被發現在旺角街頭徘徊, 現與家人在一起, 正在醫院接受身體檢查!」

傳真機剛巧傳來三數頁紙, 是從電訊公司傳真過來, 是傷者的手機通話記錄, 探長邊看邊呷了一口濃濃及沒有落糖的黒咖啡說:「差不多可以關閉檔案了, 我已鎖定目標, 兩案合二為一, 主謀是誰, 已在我掌握之中......」

~~~~~~~~~~~~~~~~~~ 待續 ~~~~~~~~~~~~~~~~~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文行於 13 / 07 / 2008

8 則留言:

  1. 閣下文言文厲害, 白話文寫故事一樣流暢,, 佩服 !
    查案過程條理分明, 一絲不茍, 難道真有其案, 查者真有其人 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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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白田前輩:
      過譽了! 寫文言文祇局限於`清'筆', 再往上溯諸朝......則力有未逮矣!
      至於白話文要擺脫「口語化」則反覺較難?
      此乃短篇一開, 約一萬字, 此案情乃杜撰, 並未曾於現實當中發生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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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唔知呢個錢包之後仲有咩奇聞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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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詩兄:
    通常在年尾時段,總有頗多罪案發生,諸如綁架勒索……因年關在即嘛。
    賢兄這篇文章可很應景!
    不知此短篇會分多少回子?
    祝兄元旦快樂,新一年事事稱心,好運常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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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恕兄:
      這種等標尾會過年之心態, 乃老一輩「行家」之一貫心態也!
      是貼短篇分拆成五個回目, 約一萬字, 算是超短之推理小說了!
      也頌賢兄新一年事事順願, 闔府康和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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